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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技術標準(J14149-2018)》由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2018-01-04批準,2018-05-01實施.[詳情]
2018年3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局部修訂的公告2018第35號,自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詳情]
《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2017-11-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2018-8-01實施。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筑的防煙、排煙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及維護管理。對于有特殊用途或特殊要求的工業與民用建筑,當專業標準有特別規定的,可從其規定。[詳情]
《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2009-03-1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發布,2009-12-01實施,該標準規定了醫療機構的術語和定義、消防安全基本要求和內部特定場所的消防安全基本要求。該標準適用于各類醫療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詳情]
2018年4月10日,公安部消防局發布關于印發《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設計加強性技術要求(試行)》的通知,即日起施行。[詳情]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為加強上?;馂母呶挝幌腊踩芾?,維護城市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和《上海市消防條例》等,制訂本規定。 [詳情]
GB50222-2017《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4月1日實施。本規范適用于工業和民用建筑的內部裝修防火設計,不適用于古建筑和木結構建筑的內部裝修防火設計。[詳情]
2009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06號發布,根據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關于修改<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決定》修訂.[詳情]
GB35181-2017《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2017-12-29發布,2018-07-01實施。本標準的制定和發布,為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了判定重大火災隱患的方法,也可為消防安全評估提供技術依據。[詳情]
國務院辦公廳于2017年10月29日正式發布史上最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首次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實施作出全面、具體規定,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詳情]
為積極引導和規范城鄉居民社區志愿消防隊伍發展,建設“有人員、有器材、有戰斗力”的社區微型消防站,實現有效處置初起火災的目標,特制定本標準。2015年11月11日公安部消防局印發《社區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試行)》。[詳情]
為積極引導和規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簡稱“重點單位”)志愿消防隊伍建設,推動落實單位主體責任,著力提高重點單位自查自糾、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設“有人員、有器材、有戰斗力”的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實現有效處置初起火災的目標,特制定本標準。2015年11月11日公安部消防局印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試行)》。[詳情]
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市范圍內實施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正式資質及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執業管理。本市不再受理和審批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F有臨時資質證書有效期統一延長至2019年9月30日,期限屆滿后一律予以注銷。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需要轉換正式資質的,應當在2019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請。在未轉換為正式資質前,臨時資質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簽訂的消技術服務合同的服務期限不得超過2019年9月30日。逾期繼續執業的,將視為無證執業,追究相應法律責任。[詳情]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2008年10月28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8年10月28日[詳情]
《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已經2009年7月3日教育部第20次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并經公安部同意,現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詳情]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61號令)經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詳情]